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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佛州华校校友会联合会主催
峇株吧辖华仁中学校友会主办•峇株吧辖华仁中学协办
二零零八年第十七届柔甲华文独中美诗杯华语文艺歌曲比赛简章
1. 名 称 : 第十七届柔甲华文独中美诗杯华语文艺歌唱比赛.
2. 宗 旨 : A. 推动及宣传文艺歌曲活动
B. 促进柔甲独中生之情谊
3. 比赛制度 : 分高中男子组、女子组; 初中男子组、女子组共四组.
4. 参赛资格 : 以柔甲十间华文独中在籍学生为限, 各校每组可选派两名代
表参赛, 参赛队伍包括领队、导师、伴奏及代表.
5. 比赛日期 : 2008年7月27日 ( 星期日 )
6. 比赛时间 : 初中男女组于上午十时举行
高中男女组于下午二时举行
7. 比赛地点 : 峇株巴辖华仁中学综合大楼校友讲堂
8. 出 场 序 : 由主办当局抽签编排赛程, 参赛者不得有任何异议.
9. 奖 励 : A. 每组各取冠、亚、季、殿军及3位优胜者, 颁予奖杯一
座, 以资奖励.
B. 另设团体总冠军, 由各组以冠军得5 分, 亚军得3 分,
季军得2 分, 殿军得1 分计算, 参赛队伍获得积分最高者
为总冠军. 若积分相同则以冠军人数多者获得, 余者类推.
C. 总冠军队将获颁总冠军纪念奖杯一座, 以资奖励.
D. 总冠军队也将荣获常年杯一座, 并保有常年杯至下届比
赛举行为止. 五年内赢取总冠军最多次者, 将永远保有常
年杯.
E. 全场选出2位最佳伴奏, 颁予奖杯, 以资奖励.
F. 凡参赛队伍将获颁纪念盾牌. 而参赛代表将获颁纪念奖状,
以资鼓励.
10. 歌曲范围 : 文艺歌曲由各校自行选择, 唯主办当局有权拒绝不适合之歌
曲, 参赛者不得有任何异议. 同时歌曲经选择后, 主办当局有
权拒绝更改歌曲.
11. 评分标准 : 发音30% (音色、音准、音量)
节奏30% (句法、速度、节拍)
吐词20% (吐字清楚与标准)
演绎20% (感情、表达、台风)
12. 评 判 团 : A.由主办当局邀请音乐界知名人士担任之.
B.评判所作之评分为最终决定, 参赛者不得有任何异议.
13. 膳食交通 : 主办当局将负责参赛代表之午餐及茶水, 唯交通费则由参赛
队伍自理.
14. 伴 奏 : 各参赛学校可自行安排现场钢琴伴奏.
15. 报名日期 : 即日起至2008年6月27日.
16. 报名手续 : 填妥报名表格连同领队、导师、伴奏及代表之护照尺寸照
片各2 张,于2008年6月27日前寄交主办当局:
峇株吧辖华仁中学校友会
Persatuan Bekas Murid-Murid Sekolah Menengah Hwa Jin
16B,Jalan Mohd Salleh,
83000 Batu Pahat, Johor.
Tel/Fax : 07-4322700
17. 附 则 : A.如遇特殊情况, 主办当局有权更改比赛日期与时间.
B.凡违反本简章者, 主办当局有权取消参赛资格.
C.本简章如有未尽善处, 主办当局有权增删之.
sing08form.doc[Download](说明:美诗杯文艺歌曲参赛表格 ) |